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让与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内,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在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的一方在保密技术非因自己的原因被公开后,其承担的保密义务即予终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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