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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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技术进出口秩序。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技术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准许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技术进...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七条 国家鼓励先进、适用的技术进口。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八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技术,禁止或者限制进口。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九条 属于禁止进口的技术,不得进口。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条 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口。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一条 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并附有关文件。
技术进口项目...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二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收到技术进口申请后,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三条 技术进口申请经批准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发给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
进口经营者取得技术进口许...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四条 进口经营者签订技术进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申请技...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五条 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时,可以一并提交已经签订的...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六条 技术进口经许可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技术进口许可证。技术进口合同自技术进口许可证颁发之...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七条 对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八条 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技术进口合...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九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条 申请人凭技术进口许可证或者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进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或...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技术进口管理职责中,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技术进口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有权转让、许可者。
技术进口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技术进口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技术目标。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让与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内,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技术进口合同期满后,技术让与人和受让人可以依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就技术的继续使用进行协商。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技术,禁止或者限制出口。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属于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条 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收到技术出口申请后,应当会同国务院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出口的技术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三条 技术出口申请经批准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发给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申请人取得技术出口许可...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
(一...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五条 技术出口经许可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技术出口许可证。技术出口合同自技术出口许可证颁发...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对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技术出口...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合同进...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凭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四十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出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或者...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技术出口管理职责中,对国家秘密和所知悉的商业...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出口核技术、核两用品相关技术、监控化学品生产技术、军事技术等出口管制技术的,依照有关行政法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进口或者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或者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刑法...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擅自超出许可的范围进口或者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或者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技术进出口许可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吊销其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暂停...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吊销其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所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照刑法关于泄露国家...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的,依照刑法关于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