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5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和198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20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