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