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十八条 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二)技术进口合同副本;
(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一)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二)技术进口合同副本;
(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