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