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