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