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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