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三条 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提供服务,应当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交易记录。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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