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七十三条 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游者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