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