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章 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章 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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