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境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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