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十八条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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