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四十六条 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