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 第十一条 无线电管制结束,决定实施无线电管制的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无线电管制结束通告;无线电管制命令已经明确无线电管制终止时间的,可以不再发布无线电管制结束通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