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工管理、分级负责,贯彻科学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方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