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2016-11-11 共 8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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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以...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工管理、分级负责,贯彻科学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促进...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重大任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需要,国家可以实施无线电管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据职责拟订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无线电频率...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电磁频谱管理机构负责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军地建立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共同划分无线电频率,协商处理涉及军事系统与非军事系统间的无线电管理...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系统(行业)的无线电管理...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十三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制定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十四条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但下列频率除外: (一)业余无线电台、公众对讲机、制式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十五条 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十七条 地面公众移动通信使用频率等商用无线电频率的使用许可,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招标、拍卖的方...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十八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确定范围内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由省、自...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十九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二十条 转让无线电频率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双方转让协议,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二十一条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项目、标准,由国务院财政...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际电信联盟依照国际规则规划给我国使用的卫星无线电频率,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分配给使用单位。 申...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二十三条 组建卫星通信网需要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拟使用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二十四条 使用其他国家、地区的卫星无线电频率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我国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的规定,并完成与我国申报的...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卫星工程,应当在项目规划阶段对拟使用的卫星无线电频率进行可行性论证;建设须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章 频率管理 第二十六条 除因不可抗力外,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后超过2年不使用或者使用率达不到许可证规定要求的,作出许可决定...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二十七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设置、使用下列无线电台...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二十八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业余无线电台外,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有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所使用的无线...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条 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无线电台(站),由无线电台(站)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一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二条 无线电台执照应当载明无线电台(站)的台址、使用频率、发射功率、有效期、使用要求等事项。 无...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三条 无线电台(站)使用的无线电频率需要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其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不得超过无...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向国际电信联盟统一申请无线电台识别码序列,并对无线电台识别码进行编制和分...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五条 建设固定台址的无线电台(站)的选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避开影响其功能发挥的建筑物、设...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六条 船舶、航空器、铁路机车(含动车组列车,下同)设置、使用制式无线电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七条 遇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或者为了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的特殊需要,可以...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八条 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三十九条 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无线电台(站)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四十条 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无线电波发射产生...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四十一条 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不得传播...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二条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三条 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符合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国家无...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四条 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五条 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六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申请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七条 进口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货物收货人、携带无线电...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八条 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得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五十条 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采取措施有效抑制电波发射,不得对依法设置、使...

第六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五十一条 无线电频率协调的涉外事宜,以及我国境内电台与境外电台的相互有害干扰,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会同有...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五十二条 在边境地区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遵守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签订的无线电频率协调协议。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五十三条 外国领导人访华、各国驻华使领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需要设置、使用无线电台...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五十四条 外国船舶(含海上平台)、航空器、铁路机车、车辆等设置的无线电台在我国境内使用,应当遵守我国的法...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五十五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或者电波监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境外组织或...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五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无线电频率的使用情况和在用的无线电台(站)进行检查和检测,保...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五十七条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监测站作为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分别在国家...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五十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监测站负责对本系统(行业)的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五十九条 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和其他电器装置产生的无线电波辐射,应...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条 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对已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所有者...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一条 经无线电管理机构确定的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可能对已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二条 建设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项目,项...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三条 在已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的周边区域,不得新建阻断无线电...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四条 国家对船舶、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的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人身安...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五条 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受到有害干扰的,可以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无...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台(站)采取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校准发射频...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七条 对非法的无线电发射活动,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暂扣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查封无线电台(站),...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依法查...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 第六十九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无线电监测中心(站)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通信秘密和无...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并处违法所...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由无线电管理...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取得型号核准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的,由无...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实施本条例规定的许可需要完成有关国内、国际协调或者履行国际规则规定程序的,进行协调以及履行程序的时间不计...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军事系统无线电管理,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广播电视的无线电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