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 第四十条 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无线电波发射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环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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