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五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四十八条 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不得销售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标注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