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章 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五十二条 在边境地区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遵守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签订的无线电频率协调协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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