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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