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