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