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国家支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