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六章 期货交易场所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六章 期货交易场所 第八十条 设立、变更和解散期货交易所,应当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制定章程。期货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