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