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六条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