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六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鼓励和支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和使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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