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有计划地发展标准化事业。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