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七条 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