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第十五条 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时,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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