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