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