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