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