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