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