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章  代理 ·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章  代理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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