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