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