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