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