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