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三条 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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