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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