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一十条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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