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