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三十五条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